2008年11月6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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局长带队执行 民工工资到手
王丽萍

  本报讯  近日,新昌县法院执结姚某等48人与杭州宇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宇辉公司”)之间的劳动争议案,48名民工拿到了加班工资与经济补偿金共15万余元。
  姚某等48人原系“宇辉公司”职工,因加班工资与经济补偿金问题与该公司发生纠纷。法院判决后,他们申请强制执行。新昌县法院立即开启工资案件“绿色通道”,快速办好立案手续,并成立了以执行局局长带头的执行专案组。
  一方面,执行法官先向民工们说明工资属优先偿付部分,安抚了民工们的情绪;另一方面,执行法官多次赶到杭州,督促“宇辉公司”尽快履行判决义务。最终,“宇辉公司”将15万余元执行款汇到法院专用账户。
  收到该款后,法院立即组织48名民工到指定地点领取执行款。